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日常摆花经费(2017)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处的委托,对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日常摆花经费(201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6]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日常摆花经费(2017)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8.0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处采购一批时花植物,用于2017年景区内日常摆花。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按以下时间节点提供供货服务: 在2017年 月 日前分批完成供货及种植使用。供货清单可在签订合同后中再予以明确,具体供货时间、验收时间可由业主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适当调整。
  3.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报名需由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1)有效的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4. 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 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5.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6.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 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1-03至2016-11-23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4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11-24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1-03至2016-11-0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帽峰山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11777315
  传真:87464337 邮编:510545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传真:83822232 邮编:51005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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