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广州开发区绿化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广州开发区绿化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SYZFCG-[2016]01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4月02日至2016年04月11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6]010。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绿化监理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303(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5. 服务期限:2年。
  6. 采购预算:133.7000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用途: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对开发区内的绿化项目进行监理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二)服务期: 两年。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四)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且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8.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4月02日起至2016年04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12.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1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1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明珠 采购人联系人: 钟婉云
    电话:020-83822232 电话:82111643
    传真:020-83822232 传真:8211038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0055 邮编:510530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陵园西路支行  
    帐号:3602013609200130947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中搜索:(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广州开发区绿化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搜索:(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广州开发区绿化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