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遮挡交通及视频监控树枝抢修服务项目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园林绿化所的委托,对2017年遮挡交通及视频监控树枝抢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7]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遮挡交通及视频监控树枝抢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73.9089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商,为采购人提供遮挡交通及视频监控树枝抢修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一年;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金额;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需由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1-16至2017-02-0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9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2-09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1-16至2017-01-20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园林绿化所 地址:海珠区前进路基立新村南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4150036
传真:84233031 邮编:51022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联系人:崔明珠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传真:83822232 邮编:51005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江娜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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