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长洲岛金洲路南片区贯通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黄埔区长洲岛金洲路南片区贯通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
1.2.3 设计范围:本工程位于长洲岛金洲路以南片区,围绕疏解内外交通、打通断点、提升景观等几个方面,近期拟在内部建设7-8m农村道路。本工程为新建A、B、C线道路,其中A线堤岸段受基本农田影响,部分采用6.5m宽,其余段道路采用8m宽。A线长约1470.68m,B线长约514.555m,C线长约605.559m,新建道路面积共约19644.5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埔发改投批[2022]82号 。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3123.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630.47万元。
1.2.8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及管线综合工程 √海绵城市 。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1.2.10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4.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1.4.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6 投标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黄埔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4.7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到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4楼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份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光盘”1个、“设计技术方案(技术文件)光盘”1个、“保密光盘”1个。(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3 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现场开标,在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8.2 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9 费用
1.9.1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2014〕53号文及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项目工程费约2630.47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定:道路、交通工程为0.9,桥梁工程为1.1,其他工程为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绿化工程为0.85,其他工程为1.0。
附加调整系数为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1.9.2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9.3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9.4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招标文件附录格式。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1 其他事项
1.11.1 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图象软件或网页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3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13286831856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金洲北路567号
1.11.5 本招标公告及相关补充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y228.com/)发布。
1.11.6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
绝一定时期内(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金洲北路567号
1.12.3 联系人:王工
1.12.4 电话(手机)号码:18578746363
1.12.5 传真号码:/
1.12.6 电子邮箱:1739554403@qq.com
1.13 建设管理单位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28号2006房2007房
1.13.3 联系人:贺工
1.13.4 电话(手机)号码:13286831856
1.13.5 传真号码:/
1.13.6 电子邮箱:546203700@qq.com
1.14 招标代理机构
1.14.1 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440,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1.14.3 联系人:彭工
1.14.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22232
1.14.5 传真号码:/
1.14.6 电子邮箱:gzshengyuan2014@163.com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金洲北路567号
1.15.3 电话(手机)号码:18578746363
1.15.4 传真号码:/
1.15.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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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6个部分下载后统一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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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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